我市發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林地及邊緣設為禁火區
9月20日,珠海市人民政府印發《珠海市森林防火禁火通告》?!锻ǜ妗芬?,自2022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,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的區域設為禁火區域。在森林防火區,因防治病蟲鼠害、凍害、勘察、工程建設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,應當經區人民政府批準,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,嚴防失火。
同時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和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》《珠海市森林防火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禁止下列行為:上墳燒紙、燒香點燭等;燃放煙花爆竹、孔明燈等;攜帶易燃易爆物品;吸煙、野炊、燒烤、烤火取暖;燒黃蜂、熏蛇鼠、燒山狩獵;煉山、燒雜、燒灰積肥、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、甘蔗葉、稻草、果園草等;以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。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,應當自覺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檢查,對攜帶的火種、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,實行集中保管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、阻礙。
《通告》明確指出,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預防森林火災、報告森林火情的義務。森林火災報警電話:12119或119。對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,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處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據介紹,我市實行全年森林防火。在森林高火險區、森林高火險期內,區人民政府可以發布命令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拒不執行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給予處罰。
?。▉碓矗褐榻韴螅?/p>